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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昌从严整治城区“野马”

时间:  2017-11-03 来源:   编辑:   程年平

  “要借助创卫复审的契机,由县政法委牵头,公安、交管、城管、运管、残联等部门参与,按照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,对城区三轮、四轮电动车开展全面整治,确保管理规范有效。”10月23日,都昌县委主要领导到县创建办调研指导工作时强调。

  近段时间以来,都昌县城区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非法客运现象呈现反弹趋势,各类非机动车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,时常引发交通事故,给道路秩序、交通安全、客运市场、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。群众反映强烈:“越来越多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,犹如一匹匹脱缰的野马,游走在城区的大街小巷,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想什么地方掉头就掉头,想什么地方停车就停,根本就不遵守交通规则,违法行为多,容易造成交通事故。”

 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,进一步规范城区通行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,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国务院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都昌县委、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城区开展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。县公安、交通、城管等执法部门将用足、用全、用好法律手段,对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,绝不姑息迁就。对无牌无证、闯红灯、走机动车道、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,该扣车的扣车,该罚款的罚款,该拘留的拘留;对非法营运的,交通运管部门依据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厉查处;对暴力抗法、带头闹事,甚至对执法人员造成人身伤害、涉嫌触犯《刑法》的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严厉整治不手软,依法整治不放过,打出声威,打出气势,打掉顶风违法、违规从业者的观望和侥幸心理。

  全县多个职能部门密切协作,形成合力。新闻宣传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,城管、市管等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,民政、残联、人社部门和郊区乡镇、社区等收集登记大病特困、无生活来源三轮车主信息,认真做好困难家庭车主的生活救助和再就业工作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整治期间,各乡镇、各有关部门密切注视各种社会动态,严防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,做到早发现、早化解、早处置。认真吸取以往整治工作中“一阵风”的教训,做好“打持久战”的思想准备,严防非法营运等三轮车乱象的反弹。在整治行动中,创新工作思路,丰富工作方法,完善工作方案和治理措施,形成源头治理、疏堵并举、措施有力、科学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,有效巩固治理成果,提高城市管理水平。(张 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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